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9/12/27 10:18:26
上海離婚律師解答涉外訴訟離婚由誰管轄
1、離婚訴訟屬于民事訴訟一種。民事訴訟的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有特殊情況下,也適用“被告就原告”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民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法通則》第147條對涉外離婚適用法律問題亦有明確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涉外婚姻管轄權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4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83、當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確定的,以其經常居住地為住所。當事人有幾個住所的,以與產生糾紛的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住所為住所。
188、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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